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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技术要求
一、综合保护装置型号及数量
型号:
ZBZ-2.5/1140(660)M
数量:
1台
二、技术参数及要求
1、额定容量:10kVA
额定电压:输入1140V(660V);
输出127V;
额定电流:输入5.1A(8.7A);
输出45A;
接线方式:△/ Y
电源额定频率:50Hz
防爆标志:ExdI
2、控制方式:能实现近控、远控。
3、综合保护装置应结构简单、安装操作维护方便,既可以就地控制,也可以通过可编程序控制器(PLC)或其他设备进行远方控制。
4、工作电压允许范围:额定电压75%-110%。
5、综合保护装置配套单片机可编程序智能化综合保护器,中文液晶显示界面,具有过压、欠压、过载、断相、短路保护、漏电闭锁、相不平衡、温度保护、无压释放保护,有电度计量装置。保护器配置RS485或CAN接口通讯联网功能,能接入局域网或因特网;
6、保护器有故障显示、闭锁和记忆功能,至少应能储存50次故障信息记录。
7、电流显示(采样)误差不大于1A,电度计量精度0.5级。
8、机械闭锁装置不得采用插销式。
三、质量保证及总体性能要求
1、综合保护装置为矿用隔爆型,具有煤安标志,防爆性能符合《煤矿**规程》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。
2、能保证在海拔高度3000米,周围环境温度为-5~40℃,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%(+25℃时)的环境下连续可靠使用;能保证在具有甲烷混合物及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可靠使用。
3、综合保护装置外形为方形,由两个完全独立的隔爆腔组成,下隔爆腔为主隔爆腔,上部隔爆腔为进出线隔爆腔;接线室内的接线柱布局合理,爬电距离符合要求。应采用快开门结构,机芯为手车式结构。
4、防爆性能要求:
(1)所有壳体零部件等无损坏现象。
(2)所有隔爆结合面应无损伤锈蚀现象,接合面的隔爆间隙应不大于0.2mm(按钮部分的隔爆间隙不大于0.3mm)。
(3)所有操作机构应灵活,按钮应无卡刮现象;
所有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;
所有电气连接件接触良好,可靠;
所有进出线电缆应可压紧和密封。
(4)各部分电气绝缘性能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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